汕头市原副市长林广华被提起公诉

【摘要】:汕头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广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9月21日,笔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汕头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广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汕头市副市长林广华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广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林广华,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6年,被告人林广华在担任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副书记、汕头市濠江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获取工程项目、通过项目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汕头市副市长林广华被提起公诉

公开消息显示,林广华是在今年的5月7日落马的。据广东省纪委省监委5月7日消息:汕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4日消息,广东省纪委省监委公布,广东省汕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广华被“双开”。

经查,林广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林广华今年50岁,从1991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只在东莞、汕头两地任职。34岁时,林广华任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副书记。去年1月起,林广平任广东省汕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然而不到一年半他便落了马。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中首次用到“忘记奋斗初心”这一说法:林广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忘记奋斗初心,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素材来源:广东省纪委监委网、南方杂志、澎湃新闻)

林广华简历

林广华,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汕头市金平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任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任东莞市中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任汕头市濠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

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任汕头市濠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汕头市濠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党委书记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汕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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