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南澳岛拟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第二次信息公示

【摘要】:汕头南澳岛拟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第二次信息公示,您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及时反馈哦!

近日,广东省南澳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正在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汕头南澳岛拟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广东省南澳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总体布局,示范区划分为资源保护区、增殖养殖区和休闲渔业区三个分区。示范区总面积为30平方千米,其中,资源保护区12平方千米,增殖养殖区8平方千米,休闲渔业区10平方千米。

 

本项目拟在示范区的资源保护区内建设人工鱼礁区1座,拟布设4个人工鱼礁群,每个鱼礁群鱼布设礁单体个数为464个,计划共投放鱼礁单体1543个,选用礁型为钢筋混凝土预制件礁,形成礁体总空方量55092立方米;建设礁区海上警示浮标4座,示范区标示牌与石碑2座;建设礁区在线自动监控系统1套;种植增殖海藻200亩(约0.135平方千米),采用筏式吊养的方式进行海藻种植养殖。

 

汕头南澳岛拟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第二次信息公示

 

人工鱼礁区和海藻种植养殖区建设占用广东省南澳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部分区域,示范区剩余海域面积作为示范区远期发展海域。其中人工鱼礁建设费用2200万元,礁区在线自动监控系统200万元,海藻种植养殖1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工期约18个月。用海面积133.9553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其中:人工鱼礁工程120.6220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海藻种植工程13.3333公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海。 

 

工程施工和项目营运期间可能对附近海域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公示中,针对造成的影响,提出了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例如,针对运营期水污染物,提出了相关防治措施。公示中提到,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采捕、鱼苗投放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和采捕、鱼苗投放人员生活污水。其中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应经收集后,委托海事部门认可的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得直接向项目及其附近海域排放。生活污水应暂存至船舶中,有有资质单位接收统一处理。

 

根据公示信息:

 

根据项目对各海洋要素影响的评价结果:项目按照其设计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合理施工和科学管理,则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不大,其影响也是可以接受的。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附近环境敏感区和重点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较小;项目作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征询市民意见:

 

目前,这个项目正在对市民征询意见。所有受本项目影响的单位、团体及个人等利益相关者为重点调查对象,其他关心本项目的单位、团体及个人等均可通过评价单位提出公众参与意见。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为:对本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对被调查者利益的影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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