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井都镇古埕社区村干部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被查

【摘要】:潮南区井都镇古埕社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最新进展,陈某群、姚某春、姚某义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涉案。

潮南区井都镇古埕社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最新进展: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近期连续出击,先后端掉井都镇古埕社区涉村居干部黑恶团伙2个,抓获村居干部22名,涉案土地价值2000万余元;查明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共计700万余元。

18名村干部低价出卖集体土地

2018年11月21日,潮南公安分局接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公安分局移交的关于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古埕社区居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线索。

接到该线索后,该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核查,发现井都镇古埕社区有多名村干部涉嫌参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遂依法立案进行侦查,并迅速将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嫌疑人姚某升(男,62岁,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姚某标(男,61岁,时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姚某和(男,63岁,原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及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嫌疑人姚某雄(男,56岁,时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等4人抓获。

随后,警方通过深挖扩线,先后抓获陈某群(女,57岁)、姚某春(男,49岁)、姚某义(男,47岁)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14名。

经审查,2012年9月29日,姚某升、姚某标和姚某和在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大会形式,擅自将古埕社区居委会土地非法出租给村民姚某使用,涉及用地面积15.98亩(实际使用面积为26.65亩);2013~2018年,姚某升、姚某标和姚某和同样在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召开村“两委”干部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式,擅自将古埕社区多处土地非法转让给村民使用,涉及用地面积11.41亩;2013年,以姚某升、姚某标为首的古埕社区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解决老干部未买楼地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采取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手段,将24块集体土地出卖给现任村干部、老干部和相关业务干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每平方米500元收取地皮款,共同侵占集体资金人民币568万余元。

村干部非法转让墓地牟利百万

今年4月26日,潮南公安分局接汕头市潮南区纪委关于移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圆山村毁林造坟行为涉嫌刑事责任问题的函件。该分局于当天立案侦查并将涉案人员李某光(男,61岁)、陈某明(男,60岁)、李某松(男,56岁)传唤到案调查,5月27日,慑于警方侦查压力,同案涉案人员李某创(男,65岁)主动到潮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查,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光、陈某明、李某创分别任潮南区两英镇圆山村村委主任、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非法转让墓地228穴给村民黄某、叶某、康某等人,并以收取墓地“复绿赔偿款”名义收取村民黄某等人“墓地款”共137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松在该村非法转让土地期间,负责与购买墓地村民到圆山村林地确认墓地位置,后由他与村民确定购买墓地的价钱。目前,李某光、陈某明、李某松、李某创均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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