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摘要】:2020年江西省普通高招生和录取有哪些新变化,高考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成绩换算等具体怎么样?

2020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已经公布,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就高考改革的新变化为大家进行解读,原文如下:

《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1.什么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依据之一。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内容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全部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只考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等级性考试考必修和选修Ⅰ的内容。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既设合格性考试,又设等级性考试。其余科目只有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要求,从6门设立等级性考试的科目中自主选择学习3门并参加考试。

3.什么是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4.什么是等级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以上6个学科中自主选择3个学科参加等级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成绩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两个依据之一,且只能在当届使用有效。

5.合格性考试未通过是否允许多次报考?

合格性考试允许考生在未通过的前提下多次报考。

6.等级性考试能否多次报考?

等级性考试在现有条件下,只允许考生参加1次。逐步探索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2次及以上等级性考试机会的可行性。

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报名?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考生确认报名信息。

8.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如何报考?

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

9.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分散在高中三年,随学随考随清。等级性考試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期末。

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合格性考试涵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考试标准和具体组考要求负责组织实施。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其中3科参加等级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11.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怎样选报选考科目?

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考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学习,参加并通过合格性考试之后,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只能参加1次考试。

12.转入我省的学生及我省转出的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何处理?

由外省普通高中转入并已取得我省学籍的学生,需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由本人申请,提交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在合格性考试科目一致的情况下,由省教育厅予以认定;省教育厅对其在外省取得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不予认定,需在我省重新参加等级性考试。省内学生转出到外省,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二、关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3.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14.综合素质评价是如何进行信息化管理的?

省教育厅将建立江西省普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客观信息(如学考成绩、体质测试主要结果等)系统导入,其他信息学校录入、学生提交事实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15.如何确保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我们对此做了系统设计。

一是在评价内容上,将学生成长过程中突出表现作为考察的重点,特别是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和可分析。

二是在评价程序上,严格规范了评价程序的五个环节: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形成档案。五个环节前后连贯,环环相扣。同时突出写实记录、公示审核等,要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活动,并以事实材料为佐证,做到有据可查。

三是在完善制度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度,即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16.外省市转入我省就读的学生如何转入综合u价信息?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我省学校就读的学生,其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供招生使用的信息,应由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并经转入学校公示、审核后,由转入学校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17.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如何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使用坚持因地制宜,谁用谁评。材料使用主体不同,其目的和意义也不一样。用于学生教育时,由高中学校进行,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用于高校招生时,由招生院校进行。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具体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8.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选拔中起什么作用?

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录取重要参考。

三、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19.什么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另一种模式的高考,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方向是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分类入学就是要打破以往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给学生提供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今后高职院校分类入学将与统一高考并行,形成一种多元录取的新常态。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与高考统考一样,都是高考。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而且,今后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

20.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职责。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已经位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了34.5%,全国共有近2 500所高等学校,其中高职院校1 300所。在这样的背景下,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适应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21.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如何安排的?

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为高职提前招生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两类。

(1)高职提前招生。2018年起,每年实行高职院校提前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2020年前,作为过渡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均由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2021年起,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原始成绩。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高考招生。保留学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2)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探索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校,即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三校生”)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采取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方式,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标准,各招生院校具体负责组织。“三校生”报考应用型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办法,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另行制定。

22.就读高职院校有哪些途径?

一是高职提前招生,二是中职学校毕業生可以参加对口单独考试招生,三是通过统一高考录取高职院校。

四、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23.改革后我省保留的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改革后,我省仍保留的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以下几类:(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24.地方专项计划还会继续实施吗?

我省今后将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问题,也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比例。今后这些地区的学生仍然会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

25.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批次有什么调整?

我省从2016年起,合并文史、理工类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合称为本科第二批次;从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26.高校招生自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采取多元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如既可通过统一招生考试选拔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渠道选拔人才。

在高考统一招生中,高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自主确定按专业大类或按专业招生录取。同时,学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科目组合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等提出要求。

27.如何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一是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是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高校应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三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主体,应及时回应处理各种录取申诉问题。

四是建立招生问责制。校(院)长是高校招生录取第一责任人,录取通知书由校(院)长签发,对录取结果负责。

28.如何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探索建立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

五、关于高考综合改革

29.高考综合改革后统一高考的科目和分值是如何设置的?

从2021年起,本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计入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这3个选考科目在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时,按等级进行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接下来制定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再做出具体规定。

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大类或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提出不超过3门的科目要求。学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原则上,普通本科院校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则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高校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30.高考“不分文理”是什么意思?

现行高考考生只能选择文综、理综,高中学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学。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除考语、数、外,可以自主选择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不再有现行高考的文科、理科的区分。

31.改革后,高考录取成绩的构成和总分是多少?

改革后,高考录取成绩由语、数、外和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构成高考总成绩,高考总分仍为750分。

32.外语科目“一年两考”时间如何安排?分数如何认定?

外语科目考试一学年举行两次,其中一次安排在6月,另一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安排时间。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高中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33.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两依据,一参考”?

即探索依据统一考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34.高校什么时候公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普通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0-3科),并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学生满足其中任何一科,即符合報考条件。对于未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校既可分专业大类(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也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35.考生的选考科目需要全部符合高校要求吗?

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符合报考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该校相关专业(类)。

36.高校无选考科目要求时考生怎样报考?

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那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但考生要注意:由于你的总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的,所以你仍需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37.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何时出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将进一步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形成详细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即向社会公布。预计于2018年6月前公布。

2020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招生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整理自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如有变化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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