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提取

【摘要】:汕头市、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提取,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提取,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
 
汕头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提取
 
1.申请条件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户籍属农业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回原籍务农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3.办理材料
⑴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申请人回原籍务农的声明书(申请人窗口现场填写)原件;
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⑷农村户籍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5、办理地点: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汕头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4-88328034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海区管理部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蓬岭路12号(建行澄海支行二楼)
联系电话:0754-85637185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潮阳区管理部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中146号(建行潮阳支行四楼)
联系电话:0754-83614488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潮南区管理部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环山路与金光路交界处(原建行潮南支行二楼)
联系电话:0754-87751112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澳县管理部地址: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53号(工商银行三楼)
联系电话:0754-868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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