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及各区县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外市转入本市)手续如何办理

【摘要】:汕头市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外市转入本市)手续如何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地址在哪里,多久可以办理?

汕头市区、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外市转入本市)手续如何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地址在哪里,多久可以办理?
 
办理对象
缴存单位/职工
 
申请材料
1、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汕头市)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表格在办事窗口现场填写)。
 
办理方式
到管理中心办理窗口申请
 
办理流程
1、职工凭申请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发出转移指令;
3、转出单位收到转移指令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4、管理中心收到资金办理入账手续并通知职工。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收到职工申请后,即时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发出转移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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